|
《關于保障高溫作業勞動者有關權益的通知》政策解讀时间:2022-06-24 6月22日,河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印發《關于保障高溫作業勞動者有關權益的通知》(豫人社規〔2022〕8號)(以下簡稱《通知》)。為了便于更好理解和把握相關政策要求,現對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為有效應對高溫天氣,切實維護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保障用人單位生產經營活動有序進行,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12〕89號)規定,按照《關于加強高溫天氣防范應對工作的通知》(豫政辦明電〔2022〕19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在多方征求意見、借鑒外省市經驗基礎上,印發了《通知》。 二、主要內容《通知》分為四個部分,主要涉及勞動者高溫津貼、作息時間、工傷待遇等權益,同時對各地工作落實重點和信息報送工作提出要求。 (一)調整河南省高溫津貼標準。2022年6月1日起,將河南省高溫津貼標準由原每人每工作日10元調整為每人每工作日15元。高溫天氣作業高溫津貼發放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二)用人單位應合理安排作息時間。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當日發布的預報氣溫,結合自身生產特點和勞動條件,合理調整勞動者工作和休息制度,除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外,要采取輪換作業、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等措施安排生產經營,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勞動者享有相關工傷待遇。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按有關規定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并享受有關待遇。 (四)明確工作重點。各地人社部門要會同工會、行業監管部門加強對高溫作業場所用人單位和個人相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宣傳解讀和督促落實,尤其關注露天作業的物流、電力、建筑、交通等重點行業以及快遞員、外賣送餐員、環衛工等重點群體。指導督促用人單位通過集體協商方式制定和落實防暑降溫措施,改善勞動作業條件,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三、創新特點 統籌常態化疫情防控形勢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權益保障與用人單位生產經營正常開展,要求用人單位結合自身生產特點和勞動條件,通過調整作息制度,避免中暑,保障勞動者健康,企業生產安全,對于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的,按有關規定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同時結合勞動者在高溫工作環境下生活費額外支出的實際情況和用人單位承受能力,參照外省市標準,調整了我省高溫津貼標準。 |